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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感觉最近跳的有点太快了,所以我打算把这个该死的情人节兼祥子生日的剧情过完以后,开始写点番外。
写写Mujica的日常,结束乐队日常,CRYCHIC日常。
下个月开始我就要日更四千字了,所以大概一篇日常就是一章,我又可以愉快的开始攒存稿了。
不是我说嗷,吃四千字保底和六千字保底,真的完全是两回事,我真的可以轻松一半。
一口气完结不了的话,那就慢慢写下去吧,有始有终才是好作者啊。
大家都能看出来了,这一章是我拿来冒充日常更新的章节,负责水内容,凑我的全勤奖励。
也算是我在请假了,因为我需要一点时间写存稿,哪怕是拖一天都可以。
可跳过,可跳过,可跳过,可跳过。
倒不如说,请务必把后面的内容跳过吧。
或者读到这里就可以了,到这里就停下,不要再看那些丢人的抱怨,崩溃,剖析,和自暴自弃了。
毕竟接下来的正文内容无关,只和我——只在白天睡觉,有关联。
对于这本书来说,我的情感其实很复杂。
我并不是什么出类拔萃的人才,倒不如说我就是那种有一点特长、而这种特长会被真正的天才轻而易举的超越的、普普通通的人。
我在某些地方敏锐,又在某些地方愚钝,想要三言两语把自己解释清楚是很奇怪的事情,但是我又经常会被一个词语形容。
那就是“奇怪”。
嗯,总之各种各样的词汇,都可以汇聚成一句“奇怪”。
那这样的话,我不就又变成只要用一个词语就可以概括全部的,空洞又没劲的人了。
但是幸好“奇怪”是一个广泛的词,不同于“温柔”之类的破形容。
我并不讨厌我的奇怪,倒不如说如果我特立独行又可以因此被大家着重指出,我会很高兴又很得意的。
毕竟我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正常人而已。
为什么我会写下这本书呢?
为什么我会写下这本书,这本“无法拒绝乐队少女”,只要把书名读出来就足够我羞耻,和别人提起都觉得丢脸的书?
我不清楚。
最开始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我已经忘记的一干二净。
我是从十月十八日开始更新的,写存稿之类的东西大概也就是从九月开始。
到现在为止也没过多久,嗯……
九,十,十一,十二,一,二。
就这么六个月,我写了一百万字哦。
我最开始的时候,还会高高兴兴的告诉我的同学,说我半年就可以写一百万字,我可以超越百分之九十九的作者。
嘛,这一点大概是真的,半年更新一百万字之类的。
其实在某些地方,我也还挺了不起的吧,我是不介意好好夸奖自己的那种人。
虽然我也挺怕被别人打脸,所以我一般不会在外面夸奖自己。
在里面的话……和家人,朋友,恋人之间,我也不怎么夸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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