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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风高夜,偷鸡摸狗时,据土地公说英子是个十足的工作狂,即使昨晚飞机刚落地,也挡不住她奋发向上的工作状态,所以土地公断定,今晚英子会出现在她从公司回家的必经之路上。
我将土地公买的丝袜和弹簧刀揣进口袋,择日不如撞日,那就今晚吧!
在去伏击的路上,土地公让我小心点,可别伤着人。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划不着英子的花容月貌。”
我将弹簧刀耍的游刃有余,这几招是初中时我和陈浩南学的,那是一个“上学苦上学累,不如参加黑社会,有钱有势有地位”的口号年代。
“我是担心你,英子学过柔术,当然,业余水平。”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我一个持刀的大老爷们能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打趴下喽?开玩笑!我可是来自功夫的国度,大学也选修过武术,像你这种身板的人,三五个人近不了我的身,信不信?”
“那我就放心了!”
显然,土地公不信,显然,我的话比眼前的黑夜还瞎,但作为中国男人,不能丢了吹牛皮的优良传统。
“你确定英子只是业余水平?”
我再三确认。
“三招两式,花拳绣腿,我只是给你提个醒,对了,你冲我动刀的时候可别下死手!”
“放心吧,我就在你肚子上轻轻划一道,如果不抓紧去医院都能自愈的那种,这么短的弹簧刀,就算插进去也顶多在你肚子里露个刀尖,再说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这点牺牲精神都没有,怎么感动人家英子。”
由以上谈话可见,都是第一次“行凶”,难免有露怯之意。
我和土地公的套路是我拦路抢劫,土地公英雄救美,我伤他一刀,他随即倒地,我择路而逃,他被英子送进医院,救命之恩,英子怎么不得床前床后伺候着,加之日久生情,还有什么理由拒绝一个爱自己救自己而且还是高富帅的男人呢?
我想不到理由,电影剧本可都是这么拍的!
我和土地公来到英子的必经之路,一条不算宽敞的小巷子,只有几盏昏暗不明的路灯,观察了几分钟,几乎没人经过,从公司到英子家大概二十来分钟,算一条小道。
“这条路真是专门为你今天开辟的啊!”
天时地利人和,上哪找不成功的理由去!
我和土地公走了两边小巷子,将抢劫现场定在中间位置,首先,这是巷子的深处,周围环境嘈杂,即使声嘶力竭也能掩盖过去,其次,这个地方的路灯坏掉了,地面高低起伏,英子想跑很容易跌倒,即使跑出一段距离,我也有余地追上她,最后,这里有个比较大的垃圾桶,土地公完全可以躲起来,伺机而动。
是的,成功的前提是英子必须不能跑掉,如果英子跑了,再报了警,那后果可够我和土地公喝一壶的了。
“为了你,哥们儿我都要拦路抢劫了!”
我随地小便了一泡。
“大恩不言谢!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妈的,真像寻狗启事的小广告。
“十点了,英子快下班了!”
土地公看了看手表。
“快把丝袜给我,我先试试大小!”
“丝袜不是在你口袋里了嘛!”
“第一次抢劫没经验,见笑了!”
我掏出丝袜,包装完好,一个性感的封面女郎吐着舌头。
发明丝袜的那位不知道有没有想到自己的发明居然在抢劫犯罪领域被发扬光大、频频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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