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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自然是被娘家人给强迫的,而莫百川则是被莫奶奶给强迫的。
莫家的成分不太好,被划分成了地主,而且还是贼肥的那种大地主。哪怕莫爷爷聪明地把家里绝大部分钱财都捐了出去,也没有换来那十年中的安全。
刚开始斗的头一年,莫家虽然受到影响,还不算特别大。可没多久,这越斗越凶,莫家就完全保不住了。莫爷爷、莫爸、莫妈,都是在那会儿没的。莫家的长辈,也只仅活了一个莫奶奶。
要不是放心不下莫百川这个孙子,先后失去那么多亲人,身体也受到极大伤害的莫奶奶早就坚持不住,跟着一起去了。
莫奶奶是为了孙子活的,莫百川何尝不是为了莫奶奶一再妥协。就因为莫奶奶觉得孙子年纪到了,自己又病得厉害,必须趁她活着,给孙子娶个孙媳妇儿,原主哪儿有机会嫁给莫百川。
不是林晓言说,原主长得周正,这颜值吧,顶多就是个中上水平,只比扔在人群里找不到的那种程度好不了多少。
再看莫百川,一米八多的身高,经常下地干活的他身体强壮。才来几天的林晓言“不经意”间看到过莫百川腹间那壁垒分明的六块腹肌,正宗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模特身材。
莫百川的颜值更不用提了。
小光启那张强过男主的脸可是遗传莫百川的,放在林晓言生活的年代,妥妥就是国民男神,全女性的“老公”啊。
从颜值上来说,原主跟莫百川的距离,可不是一星半点,而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和距离。不是托了这个年代的“福”,一般情况下,原主跟莫百川那是绝对没有可能的。
作为现代人的林晓言或许是个颜值狗,可原主不是啊。原主对颜值再高的莫百川一点感觉都没有,还因为莫百川是“狗崽子”的身份看不起莫百川,厌恶莫百川。
原主喜欢的是根正苗红,身家清白的农民子弟。
这种情况下,原主应该是不会嫁给莫百川的。坏就坏在,两年前,林奶奶生病了,还病得不轻,需要去城里的大医院看病。
可农村人,一亩三分地,家里那么多张嘴,吃饱都不容易,哪儿可能攒那么多钱,上城里看病。
林家没有,林爷爷琢磨着,整个村儿,也只有莫家才会有这个家底。
虽说村里的人都知道,莫爷爷是把整个家底都给捐干净了才勉强保住了两条人命。但林爷爷觉得,莫家不可能真捐得那么干净,怎么也得留点底子,毕竟人活着就必须花钱。
就这么的,林家求到了莫家,而莫奶奶那会儿已经打了许久给莫百川娶个媳妇儿的主意。
莫家有钱,林家有人儿,两家的长辈一拍即合。原主跟莫百川两个原本不可能有交集的人就这么成了一对怨偶。
“麻麻。”怀里的小崽子不知道做了什么梦,又往自己的怀里蹭了蹭,直把林晓言都蹭出汗来了。
六月没家电的天本来就难熬,偏偏怀里还有一个小暖炉,林晓言除了叹气,也只能拿起蒲扇给自己和小崽子扇个凉,别闹得跟原主似的,因为中暑,把小命给丢了。
幸好原主跟莫百川的关系,就算结婚两年,儿子都有一个了,除了那天被莫奶奶灌酒,“意外”躺在一起生小光启那一晚之后,都生生没有半点转好,否则,就莫百川这个“老公”,她肯定是应付不来的。
以后啊,儿子呢,她养着,莫百川这个男人她要不起。
反正他们俩的关系不好,僵得很。再等个几年,她能“混”出去了,她就可以和莫百川和平分手,离个婚,各过各的。可以的话,她希望小光启能够跟着自己,绝对不会妨碍莫百川来个第二春,寻真爱的。
自己真是一个好前任,真棒!
一夜无梦。
第二天,虽然时间还早,但太阳早挂上,只是阳光还没那么猛烈。早起的林晓言把一家四口的早饭煮好之后,除了喂饱自己,就专心致志地投喂小光启。
摸摸小光启鼓起来的小肚子,嗯,是实心儿的,林晓言才放心地把小光启交给莫奶奶:“奶奶,我去割草喂猪,小光启你先带带。两个小时之后,我尽量会回家一趟的。”
莫奶奶摆摆手:“你不用回来,好好干活。奶奶的腿脚是不方便,但几步路还是能走得了的。”
莫奶奶知道,林晓言这么挤时间赶回家一趟是为了照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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