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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都尉:“……”
他默默的看着孟昔昭,并不接他的话。
他爹虽然是大齐人,可他从小是被他娘养大的,后来又去了左贤王帐下,就像后世说的香蕉人一样,皮是大齐的皮,里却是匈奴的里。
也就是说,他根本不吃大齐人两眼泪汪汪那一套。
孟昔昭:“……”
没人接话,他还必须要继续演下去。
叹了口气,孟昔昭低下头,握着酒杯,眼神落在这酒杯反射着烛火之光的边缘上,“实不相瞒,从第一天见到都尉的时候,我就知道,若这世上只有一人能成为我的至交好友,那这人,就非都尉莫属。”
金都尉:“……”
我都不说话了,你怎么还敢继续编呢。
他明显是不信的,但既然孟昔昭不打算放弃这个话题,他便喝了口酒,哦了一声:“怎么讲?”
孟昔昭这才微微撩起一点眼皮,露出了个跟平时不太一样的微笑,“因为都尉跟我,是一类人。”
不等金都尉询问,他就自发的回答:“纵有黄金万两,依然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纵是流芳百世,人已作古,是是非非皆由后世的人评说,自己是一句都听不到的,唯有活着的时刻,唯有这条命,是能紧紧攥在自己手里的,而很多人都意识不到,自己身上最宝贵的、最拿得出手的,其实就是这条命。”
金都尉听了,不禁感到十分认同。
这也是匈奴的价值观,赚钱种地、升官发财,那是大齐人才热衷的事情,匈奴人怎么发家?从战争中、从拼搏中,自身的强大,才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基石,光会耍嘴皮子的人,怎么比得过一拳能砸碎石头的人。
由这种观念,也衍生出了匈奴今朝有酒今朝醉、虽然自家有奴隶、但自己人坚决不能做奴隶的种种普遍性行为。
哼笑一声,金都尉对孟昔昭扬了扬酒杯:“在齐人之中,你算是活的通透的。”
孟昔昭给面子的也把酒杯举起来,跟他虚空一碰,“多谢都尉的夸奖,原本我也是这样想都尉的,但很可惜,现在我才发现,自己看走眼了。”
金都尉:“……”
他咣的把酒杯摔在桌子上,“孟少卿,你今天胆子很大啊。”
孟昔昭笑:“都尉莫怪,其实我胆子一向不小,只是之前都尉没看出来而已。”
沉默的盯着他,金都尉不想再跟他兜圈子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孟昔昭心道,看来还是这一套比较管用,匈奴人吃硬不吃软,激将法一用一个准,好好说话没人听,反过来,骂几l句,就好使了。
……不得不说,有点贱。
孟昔昭垂眸,也把自己的酒杯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撩起眼皮,正色道:“我想救都尉一命。”
金都尉冷笑一声,显然觉得他在夸大其词。
孟昔昭也不在乎他的态度,只盯着他的眼睛,问他:“都尉可否告知,匈奴是什么时候改了
左贤王不再由单于之子担任的规矩?”
金都尉抱起手臂,警醒的打量孟昔昭的脸色:“自然是将近三百年前,北汉建国时改的。”
嗯……匈奴人入主中原以后,怕中原人反抗太激烈,再加上他们特别崇拜自己的祖先冒顿单于,而冒顿活着的时期,就是汉朝刚建的时期,所以他们商量了一下,把自己的王朝,命名为北汉。
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西汉灭亡了、东汉灭亡了,那你们这个北汉,不也就是等着灭亡么……
孟昔昭又问:“那都尉可知道,从这个规矩改了以后,历任的左贤王,有几l个可以寿终正寝的?”
金都尉抱起的手臂一顿。
跟孟昔昭不一样,金都尉对左贤王,那是真的无比忠诚,都快赶上一只大金毛了。
然而匈奴人文化程度都不咋样,他们也不作诗作词的,基本上是会认字就行了,像金都尉这种熟知三门外语的,已经是很厉害的文化人了,可是,他也不太了解历史。
历任的单于有多少个他都不知道,更何况是那些左贤王的下场呢。
被孟昔昭这么问了以后,他能想到的,只有离他们比较近的几l个左贤王,比如上个,还有上上个。
上个左贤王,在单于死了以后,被现在的老单于发配到漠北守边疆去了,到死都没回过草原,而在他被发配出去五年后,他就死在一场热症里,匈奴的医疗水平就不咋样,漠北更是不咋样中的不咋样,在那病了,除了自己熬,没有任何办法。哪怕金都尉,也说不出这算寿终正寝的瞎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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